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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代理机构备案


台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接受企事业单位备案申请和专利代理机构登记申请。企事业单位通过备案后,方可享受快速预审服务。

备案访问地址: https://cnippc.cn/ippc-web-dzsq

一、主体备案

企事业单位可以在专利预审受理系统提交备案申请,台州中心初审后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批准,并定期在台州中心官网公布合格名单。

(一)主体备案条件:

1.注册或登记地在台州市行政区域,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生产、研发或经营方向与台州中心预审产业领域相符,且具备自主研发能力;

3.配备知识产权工作团队,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4.具备良好的专利工作基础,原则上要求申请备案的主体有至少1件自主申请并授权的专利,特殊情况应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5.前三年内无专利不诚信行为。

(二)主体备案材料:

1.《台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备案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关法人证书复印件;

3.台州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文件。

二、代理机构登记

代理机构在台州保护中心完成注册登记后,可接受备案主体的委托代理预审申请案件。

(一)代理机构登记条件:

1.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设立,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中处于正常状态;

2.3年内未发生因违反《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浙江省专利代理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受到各级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3.3年内无专利代理严重违法等不良记录;

4.承诺无专利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的非正常专利申请。

(二)代理机构登记材料:

1.《台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代理机构登记申请表》;

2.代理机构营业执照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台州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文件。

三、提交方式及注意事项

1. 申请主体和代理机构可通过专利预审系统网址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操作。用户注册中需如实填写相关注册信息,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需采用tiff格式(5M以内)并加盖公章。

2. 申请主体完成注册后,在主页选择备案申请,通过新增按键,进行备案。待备案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预审业务。

3. 申请主体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处理预审业务。申请主体可通过企业代理机构维护模块进行新增代理机构、委托、取消委托操作。(新增代理机构时,只能选择同在台州保护中心备案的代理机构)

咨询电话:0576-81833961

附件:

台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代理机构登记申请表.docx


台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备案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