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范围:专利预审、复审请求、无效请求、专利权评价报告
1.专利预审
预审条件:
(1)申请主需在中心完成备案;
(2)申请领域为高端装备制造或节能环保产业,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保护中心开通的审查范围内;
(3)申报时须签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须知》和《承诺书》,并确保专利申请复核须知和承诺书中相关要求;
(4)备案主体及代理机构应遵守《台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台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提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
2.复审请求
具体实施待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
3.无效请求
具体实施待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
4.专利权评价报告
具体实施待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